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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企业数据资产能否成为融资标的

       近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下称《纲要》)发布,提出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纲要》明确要求,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则目前在国内仍然空缺。如何将大数据及相关产业纳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其可行性、适用性以及实施路径等,是近年来业内探讨的重要议题之一。


        对于知识产权价值的实现方式,《纲要》提到,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增值服务。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健全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鼓励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混合质押和保险,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创新。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数据知识产权能否像传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一样成为企业融资标的?


知识产权融资的数据适用

        业界普遍认为,不同于传统资产,数据资产兼具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特点,又因其权属界定困难、资产难以分割、可复制强等属性,会给传统金融风控体系带来挑战,因而基于数据资产的长期大额担保融资存在困难。


        深圳证券交易所研究员曹硕等近期撰文提出,部分数据资产和知识产权存在可类比性,可借鉴知识产权成熟的质押融资模式,即权属明晰的“类知识产权”数据资产可作为质押物进行融资,这将使数据要素获得金融属性,数据的潜在价值也可以以金融的方式得以转移和流通。


        通常来说,知识产权质押指的是,企业依托于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财产权,在由评估机构进行资产价值评估后,可作为质押物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面向的需求主体一般为缺少传统抵押物的中小微企业。


        数据质押则是,融资需求主体将采集、处理后的生产、运营、行为、交易等数据,作为质押物向担保公司、银行申请担保融资服务,而金融机构可通过数据对用户评级、授信。不过,数据质押业务执行起来并不容易,有赖于理顺合规流程与可信安全技术的支撑。


         五年前,贵州已有银行试水“数据质押”贷款。


        2016年4月,贵阳银行基于水文数据质押物,向贵州东方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放100万元贷款,后者主营水利行业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服务,用于质押的水文数据涉及防洪减灾、水情测报、水利调度、气象信息等领域,这笔贷款在当时也被称为“数据贷”。


        不过该贷款项目仅为期一年,数据是否得到数据源使用授权、数据资产确权是否得到官方背书、是否采用可信安全技术对数据保真等情况并不明晰,其合规性也因此受到质疑。


        可信数据是金融决策的基础。因而,在谈及数据资产相关金融业务时,确保数据真实、安全、产权明晰、无法篡改,且可追溯流通链路就至关重要,“信任机器”区块链能在很大程度提供增信功能。同时,企业在拓展数据资产增值服务时,采集的数据涉及其他数据源主体,需首先取得该主体的数据使用授权。


        目前,法律层面已经对区块链存证的效力进行了司法解释。202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规则》第十六条提出,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数据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存储,并经技术核验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电子数据上链后未经篡改。


        于2018年9月7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也提到,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此处需要注意并厘清的是,数据与知识产权之间的内在关系。


        2016年7月,《民法总则(征求意见稿)》一审稿中,首次将数据信息、网络虚拟财产纳入知识产权的客体范围。不过在随后的二审稿及正式发布的《民法总则》中,却删除了将数据信息归为知识产权客体的内容。更改原因在于,当时并未厘清原始数据与加工处理后的衍生数据的差异。


        现在越来越多学者提出,尽管数据在作为原始材料时,本身是对客观事实的记录,但当数据经过加工、分析、聚合、挖掘等一系列处理活动后,其衍生数据或信息产品若具有独创的智力成果属性,则可纳入知识产权客体范畴。


数据质押试点与推进难度

        以“数据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的融资模式,近期已在局部上演现实案例。


        2021年9月9日,浙江省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入园惠企”行动(2021-2023年)现场推进会在杭州高新区启动。会上,“浙江省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上线,在发布首张“数据知识产权公共存证证书”的同时,还举行了一场“企业数据资产质押融资签约仪式”。


        用企业数据资产获得融资的主角,是主营业务为虚拟现实技术硬件研发的浙江凡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凡聚科技”)。该公司通过可穿戴设备采集并分析得到的,1500多份沉浸式儿童注意力缺陷与多动障碍等症状的神经反应测评数据,正是用于质押融资的数据资产标的。


        凡聚科技负责人秦璐在接受采访时谈到起初对数据安全的担忧,“一开始,我们也很紧张。数据是我们公司的核心。就像我们去体检,白细胞、红细胞数值背后代表的意思才是重点,普通的VR设备很多公司都可以做,而我们通过行为分析产生的数据才是企业价值所在。”


        不难看出,凡聚科技用于质押的数据载体,正是在数据采集后经过分析处理过的具有原创性的高价值信息,有鲜明的智力成果属性,由此被认定为“数据知识产权”,凡聚科技也拿到首张“数据知识产权公共存证证书”。


        得到数据采集涉及到的相关数据源主体的授权,是融资需求企业申请数据质押贷款的重要前置步骤。


        在凡聚科技参与上述签约仪式上,各方总共签订了三份合同,分别是儿童注意力系统行为大数据授权合同、大数据质押合同和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其中“大数据授权合同”的签订,意味着凡聚科技在相关数据的使用上已经得到了数据源主体的授权。


        上述数据经脱敏、加密后,上传至浙江省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并同步至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杭州互联网公证处等机构单位,从而形成一条多方认证、可追溯且无法篡改的“数据证据链”。


        得到确认后,凡聚科技进而取得了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发放的“数据知识产权公共存证证书”。这就相当于通过区块链存证平台获得了链上数据资产“证明”,从而确保该数据知识产权的明确归属,且具有官方认证的公信力。


        透过官方认证后的数字资产“证明”,上海银行滨江支行以数据质押服务形式,为凡聚科技授信100万元贷款,杭州高新融资担保公司也为其提供担保。这也是国内首单基于区块链的数据知识产权质押金融服务。


        采用类似的思路与路径,来自浙江高新区的蔚复来(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则凭借垃圾分类运营活动采集的大量环保测评数据,获得了杭州银行科技支行以数据资产质押服务授信的500万元贷款。


        不过,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能否广泛应用,依然需要回到原点克服一系列初始难题:融资需求主体能否打消疑虑,真正愿意质押核心数据资产;相关企业数据知识产权由什么机构、以何种标准来评估认定价值;区块链技术仍不够成熟,上链前数据如何确保真实可信;金融机构如何完备风控体系,接受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的数据质押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