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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数据造假背后,核算方法待完善

        不久前,生态环境部通报了4家机构碳排放报告数据弄虚作假问题。生态环境部围绕煤样采制、煤质化验、数据核验、报告编制等关键环节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这4家存在篡改伪造检测报告、碳排放报告结论失真失实、制作虚假煤样等突出问题。

        碳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是碳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有赖于碳排放数据的测量、报告与核查(Monitoring,Reporting,Verfication,简称MRV)机制。测量即统计并核算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即对数据进行报告;核查即通过第三方核查机构对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收集和报告工作进行核查,以把控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根据通报,4家机构有两家涉及测量环节的造假。中国目前采用基于核算的方法计算碳排放量。核算法是将排放源的活动数据(如化石能源消耗量、购入电量等)与排放因子的乘积作为排放项目的碳排放量估算值。


        根据发电设施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对开展燃煤碳元素实测的,在计算碳排放量时,需要用到的指标有燃料的消耗量、单位热值含碳量以及碳氧化率等。


        目前,碳数据造假多出在单位热值含碳量上。单位热值含碳量,是燃烧单位热量的煤的碳排放量。2019年,生态环境部要求控排企业开展燃煤含碳量实测,以更真实地反映排放量;未实测碳元素的企业,按0.03356tC/GJ(即高限值)来计算。通报指出,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篡改部分控排企业元素碳含量检测结果,辽宁省东煤测试分析研究院自2020年以来,为多家集中送检煤样的控排企业分月出具日期虚假的元素碳含量检测报告等。


        采用高限值计算碳排放量比实测约高出20%,这个差距使得未实测的企业或增加上亿元的履约支出。数据造假带来的利益远大于处罚成本,一些企业铤而走险。


        因此,从源头把控看,碳核算方法需进一步完善。有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表示,由于采样、制样、送检以及检测机构、设备等多个环节存在监管“盲区”,建议元素碳实测取消高限值,统一采用基准值,或者根据煤炭热值(购入煤)折算成标准煤乘固定的排放因子。


        一些企业也在探索新的测算方法。2021年5月27日,江苏多家发电企业上线了电力行业碳排放精准计量系统,可精准计量出火力发电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碳排放的实时监测。


        国家层面也在构建更科学的测算方法。2021年9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针对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试点,提出通过试点研究,明确监测点位、监测方法、质控要求等,评估以直接监测法作为辅助手段,支撑企业层面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022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指出,要完善碳排放计量体系,加强碳排放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健全碳计量标准装置,为温室气体排放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提供计量支撑。同时,建立碳排放计量审查制度,强化重点排放单位的碳计量要求。